让 “1+1+1>3” ,湖北要下大力气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为贯彻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近日,省农业厅出台《关于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将重点培育10个以上主营收入过10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助力乡村振兴。
什么叫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它的出现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谓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就是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
可以看出,这“联合体”里的成员有三个,就是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
传统合作模式中,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间存在高昂的交易成本和治理成本。企业与农户之间,“订单式”商品合约与“承租式”要素合约,均存在严重投机风险。企业未形成专用性投资时,易在市场低迷时毁约退出;形成专用性投资时,则易受农户“要挟”并引发农产品合约交易的“柠檬市场”。基于资源共享和规避风险自发组建的合作社,既要协调各农户利益诉求,也要化解农地规模小的衍生问题,致使合作社组织成本高昂、合作绩效有限。
通过参与联合体,龙头企业获得可靠原料来源、农民合作社获得稳定服务对象、家庭农场收入得到保障,实现了“1+1+1>3”的聚变效应。
近年来,湖北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
但规模经营水平低于发达国家
因此,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势在必行
湖北提出的总体目标是,
到2020年,全省重点培育10个以上主营收入过10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每个市州培育3-5个主营业务收入过3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每个县(市、区)培育至少1个主营收入过1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示范带动全省发展500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覆盖全省50%以上的农户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湖北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增强各类主体活力
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建设物流体系,健全营销网络,强化供应链管理,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鼓励和支持农民合作社围绕产前、产中、产后环节,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建设农产品冷藏、烘干、分拣、分级等设施。引导农户发展专业化生产,对接龙头企业发展加工流通。引导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开展产品对接、要素联结和服务衔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2
推进资源要素共享
支持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为家庭农场和农户提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代收代烘等农业生产服务。支持龙头企业为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发展提供贷款担保、资金垫付等服务。鼓励龙头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和研发,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提高联合体协同创新水平;同时,积极发展农产品电商、直供直销、休闲农业和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使用区域公用品牌,促进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互利共荣。
3
完善利益连接机制
鼓励联合体成员间相互入股、组建新主体,采取“保底收入+按股分红”的分配方式,让农民分享更多更稳定的收益。鼓励龙头企业将农资供应、技术培训、生产服务、贷款担保与订单相结合,全方位提升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水平。建立诚信促进机制,规范完善订单合同,强化履约责任,消除联合体内部壁垒,形成服务、购销等方面的最惠待遇。不断探索完善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激励机制,鼓励将相关财政扶持资金折股量化到农户。
同时,湖北还结合自身实际,提出了我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发展路径。
关键词
以优势特色产业为依托
划重点:在每一个功能区、保护区或者特优区,组建至少1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全省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有着良好的资源禀赋,具备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天然基础。在每一个功能区、保护区或者特优区,组建至少1个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能有效壮大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实现农业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品牌化发展,反过来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长壮大。
关键词
以现代农业产业园为载体
划重点:到2020年,全省重点创建5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现代农业产业园集生产、加工、研发和营销于一体,是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的集聚区,具有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链长、主体分工明确等优势。到2020年,全省重点创建5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结合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主体长期稳定合作,实现一园一个联合体,能迅速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关键词
以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区为基础
划重点: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区、农产品加工园区内龙头企业在资金、技术、品牌、信息和市场渠道等方面的优势。
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区、农产品加工园区聚集了一批龙头企业,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和农户等主体有着较长时间的合作关系和比较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园区内龙头企业在资金、技术、品牌、信息和市场渠道等方面的优势,组织相关农业经营主体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操作简单,易于规范,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关键词
以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为重点
划重点:力争经过3年努力,领办或参办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60%左右。
全省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00多家,不少龙头企业已入股或领办农民合作社、以至合作联社,具有规模较大、实力较强、影响较广等优势。省里将以国家级龙头企业为主,打造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标杆;各市州可选择一部分在辖区内行业领军的省级龙头企业,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示范单位;每个县(市、区)可以省级龙头企业为重点,兼顾市级龙头企业或国家级合作社示范社,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力争经过3年努力,领办或参办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60%左右。
把农业做强做大
让农民富裕起来
这一政策的出台无疑给湖北农业发展释放了一波新“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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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阅读原文查看《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实施意见》全文
编辑:梁唯雅
来源:湖北日报、湖北省农业厅、央广网三农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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